中国广告批判之四十二——富裕不是罪恶
2007-7-31 15:59:48
报载,5月九日,北京市长王岐山在与该市政协委员座谈时公开批评房地产商的广告,不久,北京市工商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工商管理部门对违反“违反精省文明建设的广告”进行专项检查,今后,“奢侈”、“至尊”、“顶级享受”炫富字眼将不允许出现在广告中。“炫富广告”的话题很有意思,其中涉及有关广告、社会现实及价值认知的诸多问题。可以说,它在不少方面给急速发展的广告业乃至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了思考点:第一,为什么广告监管总是不能进入常态管理的阶段?因该说,本来房地产广告中确实经常出现“至尊享受”、“皇家气派“等等话语,大家也似乎习以为常,没有天塌下来的感觉。北京街头这样的广告实在太让人耳熟能详了。不想有一天领导突然发话,于是这些广告语言就大逆不道,必须禁止了。这样的情景其实我们也并不陌生,中国各个城市的户外广告不就经常在接受这样的运动式的洗礼吗?问题在于,我们早就有了广告法,为什么就不能依法进行常态管理,而一直热衷于一场又一场运动呢?而且,这样的非常态管理往往本身成为不和谐的因素。第二,为什么广告的内容不能“炫富”?财富本身并不是罪恶(即使在非市场经济的社会里),通过不法手段获得财富才是罪恶。强调社会和谐,并不意味着回到大家一穷二白的时代去,也绝不意味着反对富裕。人民群众其实也并不仇恨富裕或者富人,他们痛恨的是通过不法或不公平的手段获得财富。因此,和谐社会的责任不是一味反对富裕,而是应该构建公平的致富机制,致力于社会资源的平等分配。再者,广告的目的是激发房产的销售,消费者用一生的积蓄买一套房,难道还不允许人家炫耀一下成功与荣耀的感觉?第三,为什么受伤的总是广告?每一次争议事件,最终错的总是广告,受损失的总是广告。这使我们不能不反思广告的社会位置。作为一个占据国民经济相当比例的行业,究竟谁来为它说话?广告法的诞生虽然为广告行业的生存与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然而,由于广告法的立法环境、立法角度与撰稿队伍构成的独特性,使这部广告法的重点,是更多从广告之外,强调对于行业的监管与制约。因此想到,广告法修改的重点因该是强化自内而外的行业利益保护与行业发展内容,应该充分利用法律为行业的进一步发展护航!
2008-7-18 10:58:10
有点儿意思
2008-7-10 11:24:59
这篇有意思,勾起了很多有趣的话题~佩服哦~我喜欢那段对4a的质问~
2007-11-27 15:49:08
我是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的广告人员,想向您学习哈.
如有时间,请加我的MSN:
stevenygkq@hotmail.com
如有时间,请加我的MSN:
stevenygkq@hotmail.com
2007-10-5 13:36:08
老张,你很有钱是吧?
那你就给中国买不起房的家庭每家送套房吧!!
2007-9-27 0:25:20
伪命题
2007-9-11 16:11:10
富人都有互护之嫌,聪明就不要说这个敏感话题
2007-9-3 23:29:00
崇洋迷外根深蒂固,4A已成业内外“创意优异”代名词,各级优秀广告作品生杀权拱手相让这些洋办,可悲的中国广告业。一些所谓4A专家相互吹捧,忽悠中国广告业,4A靠什么?靠雄厚国际资本呑食、垄断中国媒介,取得话语权,其中个人造诣远远不如国内广告人。“广告湾”现象是一个佐证。一些台湾、香港、美国的中国人用“ENGLISH”骗取政府信任,将政府的240万/年不动产2年使用权投资款耗尽后,逃之夭夭,摇身一变又成另一港资企业头面人物。继续忽悠在广告业。试想真正有能力的所谓4A人,怎么会在480万资产加上40万开办费雄厚资金及政府影响力下而没有建立一个企业盈利模式,在2年中没赚过一分钱!仅取得徒有虚名“广告湾”,况且这种知名也是在政府影响下由大众传媒新闻报道而成。其内慕鲜为人知。本人暂且保密,以给4A公司及4A人一点面子!!!
2007-8-25 9:54:10
这个问题不是那么简单的。
王市长和许多人一样,也许并不一定是对地产广告本身有恶感。
对房地产广告的恶感,必须要放到大的环境中去看:房子和教育医疗一同,成为中国人新时代的三座大山,这已是不争的事实。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广告公司应该思索,如何才能寻找更加恰当的方法,在既不触及民众嫌恶情绪的前提下,又能很好的传递企业信息。
如果不能理解这个大环境,反倒只是一味的叫屈,只是一味的哀叹“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那么,就会陷入若干次“辱华”广告的怪圈中。
总之,地产广告公司在中国全面飙升的房价生态圈中,是起到“为虎作伥”而不知的作用,还是理性克制的功用,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课题。
2007-8-21 15:04:43
什么都有意识形态之争.
咱们穷人的理解:
你有钱就有撒,还来炫,就是你的不对了,你是成心恶心我们卖不起房吧?
你吊!
2007-8-21 15:00:59
恶心
2007-8-20 14:28:12
张老师忘了,炫富广告的问题不仅在于炫富,而是使用绝对化语言的变种,是房地产商为消费者设下的陷阱,以张老师的学问不会看不出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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