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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lcome to my blog!
| 音樂(廣告歌) |
若干年前百事可樂在全球暴露了一個叫MUSIC MARKETING 的概念來衝擊它的最大競爭者——可口可樂。同時,聘請了國際級的歌星爲他們的代言人,不斷的製作一系列充滿動感音樂的電視廣告。這個概念一直沿用到今天,大家在國內,看到王菲與郭富城的音樂電視廣告都是來源於這個大方向。
音樂是一種跨地域性較強的溝通工具,而流行音樂的力量在年輕族群裏更是不得了。對他們而言,音樂不僅是流行,而是時尚、潮流,歌星則是一種認同的模範,是一種偶像的崇拜。通過音樂這種表現手法所産生的那種快樂的感覺是,即時的,是自然的反應,是充滿情感的感染力,比那些合情合理,有板有眼的廣告更具殺傷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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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林展贤 发表于 2006-4-28 17:2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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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人广告 |
是广告手法里的奢侈品,一般都是有资金有实力的品牌打的一张牌。这种手法在已发展比较成熟的城市比较流行。好像日本,你去日本的话,会看到铺天盖地的户外广告也好,电视广告也好都是名人作为一个主要的诉求工具。日本的大型广告公司都会设一个专门部门去管理名人的资料,如电通。为什么呢,一个产品直接说做广告,加入竞争的,这种方法越来越无效。
以佛家来说,名人广告是一种方便的法门,是捷径。用的好是捷径,用的不好是浪费。用名人作为表现的工具,首先要注意的是它和品牌的特性和个性要密切相关。比如,你叫周润发来卖一个卫生巾的广告,或叫伏明霞卖电灯泡。看了你一定会笑出来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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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林展贤 发表于 2006-4-28 17:2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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